(中時電子報)記者:林庭瑤/台北報導、林淑玲/台北報導 國民黨質疑陳水扁總統有關「高雄賄選疑雲」談話,違反選罷法。中選會發言人鄧天祐昨天表示,陳總統的說法沒有提及特定政黨或候選人,很難講是否違反選罷法,此案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中選會不便說明。
陳總統昨引用媒體報導表示,高雄傳出有候選人發放「走路工」費用,要檢警調盡速查察嚴辦。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質疑,陳總統引用民進黨昨天對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的不實指控,已明顯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
據熟悉法令人士指出,陳總統的談話可能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九十二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等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鄧天祐則指出,陳總統的說法可能讓有些人做某些聯想,但說詞中並沒有提及特定政黨或候選人,很難講是否違反選罷法,此案已進入法院的訴訟程序,權責單位不屬於中選會,因此中選會不便說明。
陳水扁總統偕同夫人吳淑珍昨日上午到民生寓所附近的民族國小投票。陳水扁投完票後主動表示,選舉風氣的純淨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但竟然有些政黨所提名的候選人,在最後一夜涉嫌發放走路工,變相賄選,為法所不容,也相信這樣做縱使當選,也會無效。他並呼籲檢警應查察嚴辦。
扁談話違法? 中選會:很難講
- 200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