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福澳村野狗肆虐,飼養雞隻遭殃一案,28日建設局一早前往受害者家中詢問情況,在雞飼主的協助指認下,已經確認那兩隻狗並非野狗,而是由陳姓鄉親所飼養,但未做好管理工作;建設局表示,那兩隻狗是累犯,半年前曾經抓進收容所,但又被飼主領回,28日已經確認關在家中,並對飼主進行宣導。
福澳村狗咬雞案件,一日之內就破案,建設局28日一早就前往雞飼主家中瞭解情況,經其描述後,再由飼主兒子的協助指認,馬上就確認那兩隻兇手不是野狗,是有植入晶片的家犬,是由一位同樣也住福澳村的陳姓鄉親所飼養。
建設局表示,這兩隻狗因為常放在外面,半年前就曾經因通報抓進收容所,但後來又被狗主人領回,昨天已經請當事人前去指認,確定就是那兩條狗,現在已經被狗主人拴在家中。
建設局再度向狗主人重申,做好犬隻管理工作,否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道路奔走,妨害交通可處所有人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緩。另外,根據動保法第七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違反第七條規定,飼主經勸導拒不改善,而其飼養之動物再次無故侵害他人之自由或財產,主管機關將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福澳狗咬雞案,一日之內就破案 建設局確認兩隻「兇」狗
- 20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