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天在藍營立委無人在場的情況下,由民進黨召委湯火聖臨時變更議程,突襲初審通過《國防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具爭議、有關軍人行政中立的第六條,最後也依據國防部所提版本過關;通過條文將現行《國防法》認為有違反軍人中立而明訂禁止的行為,從三項大幅擴增到八項。
其中包括禁止軍人印製、散發、張貼違反政治中立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記錄或其他宣傳物品,以及主持、發起、參與違反政治中立之集會或遊行,嚴格限縮了國軍官兵政治參與的言論和行為空間。
網路言論 初認屬電磁記錄
對於現役軍人在時下流行的部落格留言或發言內容是否也涵括在內,軍法司長劉國棟表示,軍方初步認定應該涵蓋在「電磁記錄」之內,但具體認定標準和法條解釋,軍法機關還需進一步研究。另國防部高層官員則指出,官兵只要不違反政治中立,還是可以在網路上發表言論,若是對政治上有意見表達,只要不表明軍人身份或留下軍階、姓名,例如用化名,軍方其實也無從干預。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事後痛批,湯火聖在未徵詢其他召委意見下臨時變更議程,並依國防部建議快速通過修正《國防法》第六條,大幅剝奪現役軍人及國防部所屬人員的公民權,已經違憲,他一定會在朝野協商中全力翻案,絕不會讓違憲的條文成為法律。
昨天審查法案唯一在場的國民黨立委帥化民表示,由於委員會臨時變更議程,因此當他趕到時,第六條已經過關,他個人認為該項條文除了訂得太細之外,並沒有太多可挑剔之處,除非軍方執法有偏差,否則軍隊本來就不該介入政治活動。
根據初審通過的《國防法修正草案》第六條規定,明令禁止違反行政中立的行為對象,已從原本的現役軍人,擴增到包含國防部所屬的公務人員及國軍聘雇人員。對此軍方官員說,學校教官也包含在其中。
藍委:大縮軍人言論自由 違憲
該項條文禁止前述對象從事的內容,除現有包括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等三項外,另外還加入:勸誘他人贊成或反對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行為;響應或協助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實施之連署簽名活動;印製、散發、張貼違反政治中立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記錄或其他宣傳物品;主持、發起、參與違反政治中立之集會或遊行;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刊登違反政治中立之廣告。
林郁方認為,國防部的建議條文,嚴重限縮現役軍人及國防部文職人員的「言論」和「集會」自由,已經違憲。其中第八款規定,更是國防部是為了鎮壓軍中認同民間倒扁運動,才會連軍人上網發表言論的行為都要禁止,這是違反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違憲條文。同時,該條文對何謂「違反政治中立」也未有任何界定,完全由國防部「自由心證」決定。
軍人言行嚴格限縮 寫部落格也不行
- 200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