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隱藏式執法即將重新啟動!國道公路警察局、高速公路局上午共同宣布從明年元旦起,針對取締高速公路上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包括酒後駕車,行駛路肩,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大型車、慢速小型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等,嚴格大執法。除了現行的定點拍照、測速外,還會有32輛將有錄影設備的偵防車,行駛在車流裡隱藏式執法。
國道公路警察局希望能大幅降低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發生件數,達到零事故、零死亡。民眾行駛在高速公路車陣中,不可再任意變換車道、超速,甚至龜速行駛。這些違規行為,將會被偵防車車上的錄影設備一一錄影下來存證及取締。
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車禍重傷,台南梅嶺遊覽車肇事造22人死亡等重大車禍,讓人怵目驚心。內政部長李逸洋日前宣布明年元旦起重新啟動警方「隱藏式執法」,交通部也全力支持。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歐輝政、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行祕書林銀河等人,上午率先做了以上宣布。
鎖定七項重大違規執法
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在記者會上強調,交通部今年7月已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等法規,列出七項重大違規行為,明年元旦起大執法。
其中,除了酒醉駕車外,其餘都將強化技巧性的採取「隱藏式執法」,國道公路警察局將運用「交通偵防車」,行駛於車陣中,對駕駛違規行為隨行蒐證。但超速須超過40公里以上者,才會視為重大違規行為,成為隱藏式執法鎖定取締對象。
陸橋制高點藏第三隻眼
他說,這些偵防車車身漆有「國道公路警察局」字樣,車上警察都會穿著制服,民眾一看就知道。如果民眾仍執意違規,在非尖峰時間、車流小且安全無虞下,警察會攔停舉發。若是尖峰時間、車流多而有安全顧慮,不宜攔停時,則會於事後逕行舉發。此外,該局還會在跨越高速公路的陸橋「制高點」,利用測速攝影器錄影蒐證與舉發。
他強調,民國92年前,警方即有隱藏式執法,但92年因有二個駕駛開車死諫,交通部、警察局而修正,警方不再進行隱藏式執法。但從此,國內交通違規案件、死傷人數逐年增加,尤其是今年的肇事後24小時死亡人數,將會超過5000人。所以他希望恢復隱藏式執法後,可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元旦起 高速路隱藏大執法
- 200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