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資費 明年四月起連降三年

  • 2006-12-23
 (聯合新聞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電信資費降價方案,明年四月一日起巿話撥打GSM行動電話,以及ADSL上網費率,所有業者都要降價百分之四點八八,ADSL降幅百分之五點三五,且必須連續三年調降,累計降幅分別高達百分之十三點九四及百分之十五點廿一,全台一千三百多萬巿話用戶及四百五十萬ADSL用戶都將受惠。
 NCC也決定,GSM月租型用戶凡是選擇通信費率最高(即月租費最低)的人,也適用連續三年、每年降價百分之四點八八的規定;NCC發言人石世豪強調,雖然強制降價的範圍僅限通信費率最高的的項目,看起來只有月租費每個月六十六元或八十八元的GSM用戶受惠,但最高單價往下擠壓,對其他費率一定會發揮骨牌效應,帶動全面性的降價。
 預付卡部分NCC同意讓業者自行調整,不同組合的套裝資費雖然不必一律降價百分之四點八八,但平均降幅仍需達此一標準。
 另外,目前民眾申裝ADSL都和巿話綁在一起,如果只是單純使用寬頻的用戶,每個月都會被迫多繳七十元巿話基本費,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近期將發函業者,要求對單純使用ADSL的用戶不得收取巿話基本費,但已收取的費用不用退回。
 至於原本擬強制降價的巿話費率,考量目前巿話幾乎由中華電信獨占,強制降價反而會有反競爭效果,更不利其他固網業者生存,因此僅要求巿話費率不得調整,且中華電信必須從明年四月一日起停止對巿話用戶收取五元線路維護費。
 NCC委員會昨天通過的電信資費調降方案,創下政府動用公權力強制業者降價的首例,方案兩個月前提出後,引發電信業強烈反彈,石世豪強調,業者如認為降幅不合理可提申覆,但必須提確切和完整的成本結構資料。
 石世豪並表示,目前NCC已著手修正電信資費辦法,將朝向強制降價對象僅限巿場主導者,一旦修法通過,2G部分會被強制降價的業者將只有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和遠傳,巿話則僅限中華電信。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針對NCC通過電信資費強制降價案,行動電話業者合組的台灣電信產業協會發言人劉莉秋強調,NCC並未把業者所有成本項目列入考量,例如網路互連成本就被排除,而且GSM巿場已非常競爭,公權力強力介入的做法是否有正面影響令人懷疑。
 劉莉秋表示,NCC昨天的決議表面上只對GSM業者有影響,但其實對3G和PHS也會產生連鎖效應,不僅對新進業者造成壓力,對整體電信產業發展也未必有好處。
 中華電信發言人張豐雄指出,NCC禁止向巿話用戶收取五元線路維護費,未來民眾必須自行維修線路,其實很多民眾都希望能由中華電信代勞。
 對於NCC要求不得向純使用ADSL的民眾收取七十元巿話基本費,張豐雄解釋,當初計算ADSL成本時是將七十元算進去的,和巿話無關,將向NCC提出申覆。
 台灣大哥大公共事務處長阮淑祥強調,NCC在計算電信資費調整係數時,未充分考量電信業的競爭型態,NCC的決定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