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李逸洋、警政署長侯友宜今天宣布,明年元旦起,恢復交通隱藏式執法,除了加強地方性執法,警政署每月會舉辦連續三天的「嚴懲惡性違規」全國同步大執法。闖紅燈、嚴重超速達40公里以上等五大項目,均可採取「隱藏式執法」。闖紅燈更被列為最優先取締項目。
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表示,會把闖紅燈列為最優先,是因中南部許多民眾沒有路權觀念,只把紅綠燈當做「參考」,根本不理會「綠燈先行」的觀念,以致重大車禍頻傳,所以警政署特別重視闖紅燈,列為惡性違規。
但為免爭議,他說,這次取締闖紅燈違規行為,不含紅燈右轉、迴轉。員警執法位置雖不在公開處所,但仍應穿著制服,攔停位置也會考量駕駛人反應時間及適當空間。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行祕書林銀河表示,近年來,台灣交事故死亡率年年攀升,希望藉由交通大執法,降低車禍死亡率,明年的目標是降低一成。
警政署規畫,明年元旦要取締的「惡性違規」,計有酒後駕車、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闖紅燈、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蛇行及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高速公路)等六項。凡有違規被取締的民眾,一律重罰,罰款最低1800元,最高6萬元。
何國榮表示,明年元旦起,每個月執行一次的連續三天全國同步大執法,將強化前述的隱藏式執法,各縣市警察單位會出動設有錄影設備、車身漆有單位頭銜的偵防車,行駛在車陣中取締外,還有固定式的攝影機在制高點,將民眾的違規行為拍攝下來,逕行舉發。
至於酒後駕車,警察機關也會大提高執法強度,從明年元旦起,將每月8次擴大酒測勤務,提高至12次,並隨時增加不定時、不定點的機動酒測勤務。
隱藏式執法 闖紅燈優先取締
- 2006-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