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馬祖後備服務中心表示,今年上半年度的國軍退除役官兵退休俸金,已展開發放作業,請申領者密切注意相關訊息;申領如有疑義,請致函台北市郵政第90530號信箱,或電(02)23883810、23883811,傳真:(02)23883593洽詢。
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金人員,包括含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大陸半俸等,今年一至六月份的俸金已於一月起展開發放作業,國防部主計局財務中心提醒領俸袍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已在郵局開立「退休俸金存款」帳戶者:
1、領俸人員收到「俸金發放通知單」後,請於今年五月十五日前,攜帶俸金支領憑證、國民身分證、儲金簿及印鑑章前往郵局辦理驗證登簿,完成驗證登簿者,俸金溯自一月一日起計息;逾五月十五日仍未赴郵局登簿驗證者,請攜帶俸金支領憑證、國民身分證、私章、戶口名簿、全戶眷屬身分證,逕洽縣(市)後備指揮部繕造俸金發放冊後,持向國軍各地區財務單位申領。
2、已辦妥「通儲帳戶」之領俸人員,可於各地區連線郵局辦理驗證登簿領取退休俸金;合於委託代領條件者,可委由親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各地區連線郵局辦理驗證登簿領取退休俸金。
3、非通儲帳戶,仍須親自前往原開戶郵局接受身分查驗及領俸;如欲申請「通儲帳戶」者,請洽原開戶郵局辦理。
4、未收到通知單者,請依上述領俸時程,攜帶相關證件逕向郵局或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辦。
二、未在郵局開立「退休俸金存款」帳戶者,由國軍各地區財務單位寄發通知單,按通知日期,攜帶通知單上所述應具備之證件前往指定地點領俸。
三、領俸人員持舊式國民身分證領取退休俸金(長期旅居國外人員除外),均不予認證。出國人員如無國民身分證,得憑護照正本或駐外機構簽證「與正本相符」之護照影本替代。
國軍退除役官兵上半年度退休俸金 展開發放作業
- 201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