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維護後備軍人權益,連江縣後備服務中心公告民國一百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逐、儘召」受理申請,緩召至四月三十日止,逐次及儘後召集至五月卅一日止,逾期均不受理補辦;符合資格者請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或民政)單位提出佐證申請。
後服中心正辦理一百年度緩召、逐次、儘後召集作業,凡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分,符合兵役法第40、41條並具備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20至28條要件、兵役法施行法第29、30條各款資格者,得申辦緩、逐、儘召。
該中心經日前召開緩、逐、儘召集業務檢討及協調會後,依據國防部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敲定申請日期如下:
緩召:自今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逐次及儘後召集:自今年四月一日起至五月卅一日止。
逾期均不受理補辦,緩召第4、5款及儘召第4款請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或民政)單位提出佐證申請;其餘各款請洽人事權責單位申辦。而原已核准有效期限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者,如原因繼續存在,請依限檢證續辦一百年度延長時效申請作業。
各款申請單位、對象、範圍及限制條件,請參考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全球資訊網「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申請公告」,或逕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詢。
後備軍人100年緩、逐、儘召受理申請
- 201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