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節將至 防檢局馬祖檢疫站籲旅客出入境勿帶大陸生鮮動植物產品

  • 2010-06-14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端午節將至,為了避免鄉親攜帶大陸生鮮蔬果或活體動物、生禽畜肉品入境,而違反相關管制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檢局馬祖檢疫站近來加強查緝,並重申相關法令,讓鄉親們都能順利通關,完成檢疫回到家人的身邊。
 今年六月十六日就是華人傳統的端午節,全家團圓的時刻,少不了準備一些肉類和蔬果製作應景的菜餚。防檢局馬祖檢疫站提醒民眾務必留心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馬祖的檢疫檢查規定。
 馬祖檢疫站表示,中國大陸是許多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的疫區,如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狂犬病、蘋果蠹蛾、番石榴果實蠅、桃蛀果蛾及光肩星天牛,有關單位都持續監控中,請赴大陸旅遊或經小三通返鄉的旅客,不要攜帶大陸生鮮蔬菜、(含生花生、生橄欖、蒜頭及種子類)、水果、活動物、禽畜肉類(無論生熟)、蛋類及動物性加工產品(如肉燕皮、福州魚丸、肉餅、肉粽)入境;如果入境了將在通關時被攔截,全部依法退運或銷燬,同時因為入境時沒有主動申報,會裁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罰鍰。
 現行重要檢疫檢查規定如下:
 一、自大陸經小三通管道入境馬祖時,禁止攜帶活動物及動物成分產品(不論生熟之禽畜或含禽畜成分產品,如肉乾、燕皮、含肉魚丸、肉粽等),上述動植物產品皆不得攜入馬祖地區;另外其他應施檢疫植物及植物產品(如新鮮粽葉、生鮮蔬菜、水果、生花生、種子、檳榔、活植株及未加工木製品等)應依我國輸入或輸入植物產品檢疫規定辦理入境植物檢疫,未符合規定者將予以銷燬、退運。
 二、自馬祖返台時,大陸地區之活動物及動物產品一律不得攜帶;另請注意生鮮豬、牛、羊肉及其產品等依規定不得運往台灣地區;鄉親若欲攜帶生禽肉、生鮮蛋品返台需填寫自用聲明書;熟牛、豬、羊肉及生鮮餛飩、生鮮魚燕包(限領有縣府核可標章廠商,且僅可旅客攜帶五公斤以下)經檢疫人員檢查合格後放行。
 三、攜帶或運送犬貓進出馬祖時,應檢附有效之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注射滿三十天,未逾一年)及完成寵物登記(犬隻)向馬祖檢疫站申請檢查。
 如果是攜帶馬祖地區自產的包肉魚丸、肉粽或熟羊肉、熟豬肉(畜肉一律要煮熟)返台,請於出境前向機場、港口的檢疫人員申請檢查,如有任何相關疑問,請洽馬祖檢疫站各據點,電話:22833(南竿福澳港辦公室)、26390(南竿機場櫃台)、55389(北竿辦公室)。傳真:22960(南竿福澳港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