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日前舉行馬祖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後續污水處理設施系統之擇定會議,會中決定,為求降低後續污水處理設施營運維護管理經費,擬將50CMD以下污水處理設施系統,採用套裝污水處理設施。
營建署補助各縣市污水處理設施營運維護管理經費僅自興建完成後三年,三年後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負責,目前本縣已興建八座污水處理設施,其委外操作維護費用約每年六百六十二萬元,根據顧問公司計算,後續二十六座污水處理設施完成後,每年營運維護管理費用將高達兩千萬元,龐大的維護管理費用,屆時將成為本縣財政嚴重負擔。
對此問題,縣府特別召開「馬祖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第二階段工程」污水處理設施採用之系統相關事宜會議,以選定適合馬祖地區的汙水處理設施系統,會議由縣長楊綏生主持,經過與會人員討論,會中做成決定,因馬祖地區建設維修經費大部份均仰賴中央政府補助,方可執行,因此為求降低後續污水處理設施營運維護管理經費,擬將50CMD(含)以下使用套裝污水處理設施(接觸曝氣)。
工務局表示,原設計污水處理設施系統採用MBR處理系統,以日處理量50CMD計算,經顧問公司評估其建設費用約新台幣230萬元整,操作維護費用約新台幣每年90萬元,並且其費用尚不含薄膜更換費用及回收水再利用費用。而套裝污水處理設施(接觸曝氣),以日處理量50CMD而言,經顧問公司評估其建設費用需求約新台幣200萬元整,操作維護用約新台幣83萬7,000元整。
工務局並指出,當初原設計因考量馬祖水資源較為缺乏,故選用可產生回收水之MBR污水處理系統,惟經水再生利用規劃顧問公司評估,MBR系統之回收水需經處理後才能再利用,其處理成本為每度約新台幣18.3元整。
若以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建設原意,即將民眾日常生活污水收集,經處理後符合環保署排放水標準,而套裝污水處理設施(接觸曝氣)處理後之水質亦可符合環保署排放水標準,兩套系統相比較,考量建設成本及後續操作維護成本,應以套裝污水處理設施(接觸曝氣)為佳。
此次與會人員包括工務局長陳金寶、中原大學景觀學系教授喻肇青、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系副教授荊樹人、億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秦詩漣、億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經理薛敦懋、永聯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許鎮龍。
另外,會後縣長楊綏生並拜會營建署副主任陳政漢,表達馬祖地區污水處理設施50CMD以下使用套裝污水處理設施之方案,該方案獲得陳副主任贊同,並允諾相關經費將給予大力支持。
降低維護管理經費 縣府擬使用套裝污水處理設施
- 201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