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提升金融卡交易安全,中華郵政公司自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磁條金融卡交易功能,籲請儲戶儘早換領晶片金融卡。
各金融機構已依銀行公會規定,自99年1月1日起,停止磁條金融卡跨行轉帳及繳稅交易。中華郵政表示,為便於儲戶換領晶片金融卡,9月30日前仍保留磁條金融卡,得於郵局自動櫃員機辦理郵局帳戶間轉帳及存、提款交易。
中華郵政指出,現有儲戶絕大多數已換領晶片金融卡,僅少部分儲戶尚未申請換發晶片金融卡,中華郵政提醒儲戶,尚未換領晶片金融卡者,請儘速攜帶國民身分證、儲金簿、原印鑑及原磁條金融卡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請至立帳局)免費申請換發「郵政晶片金融卡」或「郵政VISA金融卡」(原磁條卡遺失須酌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郵局磁條金融卡10/1停止交易功能
- 201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