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村容景觀 環保局:公共場所禁曬衣物

  • 2010-08-03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改善地區村容景觀,連江縣政府環保局近日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呼籲民眾不得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此行為,讓被提醒的民眾是相當不以為然,還上網大吐「環保局管的還真廣」!不過不但沒得到聲援,還反遭眾人圍剿;環保局表示,配合地區觀光發展,維持村容的整潔是該局重要任務,絕非只針對介壽村,也呼籲民眾務必全力配合,勿在公共場所晾曬衣物。
 近日民間網站有個話題很熱門,就是有一位網友指出,連江縣環保局竟告訴介壽村村民,以後不可以把衣服曬在靠近連江縣政府前左側涼亭外,不然要罰錢!認為「只針對少數民眾」,未免太不公平。
 不過此文一出,不僅未獲支持,還反引來大批網友的圍剿,直指縣政府前面涼亭是公共設施,不是私人陽台,更不是公共曬衣場,這樣曬衣服很沒公德心,紛紛表態支持環保局開罰單,否則馬祖還要「觀光立縣」嗎?
 一位網友更是響應「有圖有真相」的網路精神,將曬滿衣物的涼亭照片上傳,果然更加引發議論,還說這樣的畫面傳到台灣被媒體報導出去,才會變成笑話;許多知道此事件的民眾都說,這表示地區民眾的環境維護及整體意識提高了,相信以後再也不會有人敢在那邊曬衣服。
 確實,在公共場所晾曬私人衣物本來就不太恰當,而且不只在介壽村,先前在馬祖村也有部分村民喜歡把衣物曬在天后宮的廣場及涼亭上,是立即被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員出面制止,原因就是因為那邊是風景區及公共場所,而近年馬港在政府強力宣導、村民自覺及高度配合之下,現已不復見有人把衣物曬在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