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年元旦起,民眾自備環保杯買飲料,可以享受折扣優惠,或是蒐集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的飲料杯2個,就可以到門市登記兌換1元,但個別民眾兌換,每日以100元為上限。
由於國內每年使用約15億個外帶飲料杯,民眾任意丟棄,常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環保署在考量廢棄物管理趨勢,公告自備環保杯優惠措施辦法,希望能達到資源循環再利用的目標。
有關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環保署表示,將先由業者主動提報源頭減量折扣優惠計畫,將給予消費者優惠的方式如現金折價、集點或飲料加量等方式註明,經環保署核可後即實施,消費者只需自備環保杯前往核准後的店家,就可以享有優惠,回收獎勵金則由業者自行負擔。
針對不願提供自備環保杯折抵優惠的店家,一旦草案確定推行,若仍有部分業者,拒絕提出任何方案之優惠,環保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2條,罰鍰6萬到30萬元。並且會強制要求尚未設置飲料空杯回收桶的餐飲店,比照連鎖便利商店設置,以利民眾回收。
環保署目前已陸續邀集許多現調飲料販賣業者,共同推動自備環保杯優惠措施,目前也有部分業者如7-11、星巴克、鮮茶道、麥當勞等主動推行折抵優惠,估計共有約40個品牌,計1萬1千家門市,佔現飲料賣業門市的7成以上,願意採納草擬方案,提供優惠。
根據這項「廢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回收獎勵金數額及實施方式」草案規定,如民眾拒絕簽名等情形,得不予兌換回收獎勵金。環保署希望能有更多的業者一起加入環保的行列,共同為垃圾減量付出努力!
外帶杯回收將可換1元 自備杯享優惠
- 201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