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案件處理尊重本縣依法審查結果 縣府提議獲軍備局善意回應

  • 2013-04-23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縣府民政局長王詩乾一行日前赴台參加軍備局召開之馬祖土地登記疑義研討會,於會中明確提議請軍備局尊重本縣依法審查結果,勿再提出異議,獲得軍方善意回應,因此決議軍備局將不主動送件申請辦理登記;據了解,軍備局原擬申請案共一千餘件,結果依會議結論是暫不送件,有助加速土地案件處理,並減少與民爭地疑慮。
 縣府民政局長王詩乾會同消保官曹依立、課長朱林盛於3月22日赴台,參加國防部軍備局召開的「馬祖地區辦理土地登記作業相關疑義研討會」,由蔡振義少將主持。王詩乾於會中提出縣府三大主張,分別是:
 一、希望軍備局尊重本縣依法審查結果,勿再提出異議,縱提異議,亦請尊重不動產糾紛調處結果,勿再向法院提出否認登記請求權之訴訟,另按土地法第52條囑託登記,係以已為公有土地為前提,如請求登記案未能提出曾徵收、價購或受贈之證明文件,不宜與民爭地。
 二、本縣已訂有尚未完成登記土地處理要點及作業準則,作為審理此次登記案件之依據,其中屬面積過大、依地形或地貌顯無持續占有之可能性、現已有軍事設施或公有建築物及其他公共用地等案件,都將核實審查。
 三、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土地,本縣係依民法第769條、第770條及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之規定,並考量馬祖地區之時空背景與特殊因素審查。
 王詩乾也提出許多實例佐證,並說明縣府已積極處理土地問題,希望軍方基於政府一體的理念,積極配合協助;縣府的主張獲得軍方善意回應,蔡振義會中決議基於政府為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且歷經行政院離島建設委員會及內政部專案會議討論,結論皆為還地於民,參酌其他機關皆不主動送件申請之作為,且不論是在此次土地登記作業期間送件申請或提出異議,皆能維護公產,因此軍方不主動送件申請辦理登記,惟倘有非屬申請人可據以申請登記為所有權之土地,工程營產中心仍應提請登記為國有。
 另請工程營產中心立即清查「產權未定地」,依實際使用事實主動提供縣府,配合民眾申請案件審查,倘仍有疑義,於公告期間再行提出異議,以維護公產權益,另請該中心密切瞭解審查情形,以維國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