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收購20日截止收件

  • 2010-08-18
 【本報訊】99年度漁船收購將於20日截止收件,馬祖區漁會說,請有意願接受政府收購並領有有效漁業執照或汰建核准函之本縣籍漁船船主,最遲於99年8月20日下班前(17:20前)向馬祖區漁會提出申請登記。
 如有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電詢馬祖區漁會0836-22296陶小姐或建設局0836-26078唐先生。
 漁船收購計價標準:
 第1噸至第5噸: 5萬元/噸。
 第6噸至第10噸 :4萬元/噸。
 第11噸至第20噸 :3萬元/噸。
 第21噸至第50噸 :2.5萬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