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大陸配偶能否擔任多元就業的專案管理人?民眾對此提出質疑;連江就業服務站表示,此情況勞委會已經修正條例,只要取得合法依親居留權即具合法工作權,只要有工作意願及工作能力者,皆可辦理求職登記,而專案管理員需經由社區協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報中心核定後始可上班,至於協會推介的人選會依據平常工作表現及工作態度,評估是否適合擔任這項職務;有多元就業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電話:23576。
連江就業服務站輔導的今年度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共144個名額已於今年初就全數完成進用,錄取人員自一月初至二月一日最後一人完成報到,象徵多元就業順利開展;工作期間至九十九年十二月卅一日止,日薪800元,時薪100元,每月工期以22天為限。
不過上工之後,有民眾提出質疑,大陸籍配偶可以擔任社區協會專案管理人嗎?要求多元就業審慎評估專案管理員資格,否則枉費立委爭取這麼多的就業方案,浪費了勞委會的資源,達不到預期的成效。
就服站昨天提出說明表示,首先,大陸配偶是否可以擔任社區協會多元計畫專案管理員此疑問?有關大陸配偶及外籍新娘在台工作問題,勞委會於去年八月十四日勞職業字第0980501696號修正條例17條之一規定,大陸地區配偶經許可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居留期間得在台灣工作,即日起大陸配偶只要取得合法依親居留權,即具合法工作權,勿需申請工作許可,是故,只要有工作意願及工作能力者,皆可辦理求職登記。
而多元就業各計畫的專案管理員,是由社區協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報就服站核定後始可上班,至於協會推介的人選,該站會依據他們平常的工作表現及工作態度,來評估是否適合擔任這項職務;專案管理員所擔任的工作包括平日處理一些行政文書工作、上工者薪俸、平日派工、督工,並適時將成果績效做紀錄,所以,專管職務非常重要,該站強調會審慎考量及評估。
就業服務站也表示,為使勞委會的德政更臻落實,各提案單位績效更能提升、觀光產業面向多元化,歡迎所有鄉親共同監督所有上工人員,該站每月不定期至各執行單位考核,有任何違規情事,歡迎來電舉發。
大陸配偶擔任多元就業專案管理人 民眾質疑 就服站:取得合法依親居留權,即具工作權
- 20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