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海巡署馬祖海巡隊今年持續守護馬祖海疆,據統計,今年一至七月執行大陸漁船越界捕漁驅離182艘665人次,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帶案行政處分654艘1976人次,成效卓越;隊長陳泗川表示,馬祖海巡隊全體同仁嚴格落實「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等三項重點工作,以保障馬祖海域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並確保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馬祖海巡隊指出,馬祖地區周邊水域漁產豐富,長久以來即為舟山群島以南最佳漁場,在大陸閩江、連江、三都澳及羅源灣各漁港設籍之漁船即超過2萬餘艘,不少大陸漁船紛紛越界前來馬祖海域捕漁,影響海域治安甚鉅,因此,海上護漁任務為馬祖海巡隊重點工作,該隊工作現況包括:
一、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大陸當局之海洋法規及漁用海圖對於馬祖海域係劃為其「內水」,馬祖與大陸最近距離約5浬,且福建閩江沿海設籍之漁船即超過2萬餘艘,經常進出本轄海域實施捕撈作業。
二、直航安全維護:擴大兩岸小三通直航,及馬祖地區四鄉五島間海上交通安全維護工作。
三、軍演安全維護:馬祖地處前線,分屬馬祖防衛指揮部 (含北高指揮部與莒光指揮部)及東引防衛指揮部,常需配合各類火砲射擊演習及軍事反覘或高賓視導,軍事任務頻繁。
四、緊急醫療救援:馬祖為四鄉五島所組成,各離島地區醫療體系設備較不完善,除靠直升機緊急運送病患外,主要後送任務常有賴巡防艇,在離島間緊急醫療救護機制上極為重要,故巡防艇在地區醫療網,常扮演重要運送救援工作。
五、野生動物保護:馬祖列島各島嶼礁岩多列入燕鷗保護區,每年4月至9月底為保育動物燕鷗之繁殖期,各島礁列為巡邏重點海域,禁止人、船靠近保護區干擾燕鷗生活作息。
而在護漁工作方面,重點項目包括:
一、要求帶案處分積極作為:加強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帶案行政處分之積極作為,以達有效嚇阻,嚴格規定每班勤務均需有1艘以上帶案行政處分之積極作為,為勤務執行努力目標。
二、適時辦理威力掃蕩勤務:大陸漁民常懷著僥倖心態頻頻越界進入我禁止、限制海域捕魚,除平日勤務加強掃蕩外,並配合總局規劃之全國性擴大威力掃蕩,多艇同時執勤加強帶案處分作為,以落實轄區安全及漁業資源維護。
三、持續貫徹執勤安全紀律:落實登檢SOP勤務執行紀律,登檢部署時先以廣播方式命令大陸漁船停船,將船員押至船艏控制,在安全基礎上以帶案行政處分沒入漁具、漁獲後,再將大陸漁船強制驅離出禁限制水域外。
四、運用科學強化勤務規劃:依雷情系統資訊、高科技航儀及諮詢作為等各項情資來源,規劃勤務以防杜大陸漁船越界捕魚,並視大陸漁船越區群聚區域,機動調整勤務部署,以提升查緝成效,維護我海域漁業資源。
五、組織民力維護海域安全:與建設局合作,組訓地區護漁船隊,執行掃蕩近岸大陸漁船及燕鷗保護巡邏任務,未來並拓展至海域安全事務。
六、結合資源提升海巡能量:結合地區資源協助海域執法,與消防局合作辦理救生員訓練,運用地區資源培訓本隊同仁取得證照,強化橫向連繫,使同仁具備海上工作之專業能力,以提升海難救助及海域執法能量。
未來工作將持續嚴正海上執法、維護海域治安,配合兩岸三通政策,維護海域安全與秩序,將賡續執行安海、安康等專案工作,有效打擊海上犯罪,並持續執行驅離大陸漁船之任務,使我漁船能安心捕魚不受干擾。兩岸交流日益頻繁,雙方應建立溝通管道,基於保護海洋資源,呼籲大陸漁民勿使用毒、電、炸漁等方式捕捉漁獲,並加強宣導大陸漁船勿進入我禁止、限制水域捕漁,以維我國漁民權益。
保護漁業資源 海巡隊一至七月驅離182艘、行政處分654艘大陸漁船
- 201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