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專題系列報導之八/農產品檢疫檢驗

  • 2010-08-25
 海峽兩岸農產品 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加強疫情、資訊的獲得,維護農業生產安全
 雙方透過協議進行緊急通報進出口農產品疫病蟲害、有毒、有害物資及其他不合格情況訊息,並提供檢疫檢驗法規、標準,將有助於我方掌握與瞭解大陸疫情、衛生安全事件及法規資訊,並可事先採取因應措施,防杜可能的疫情傳播,維護農業生產安全與國人健康。
 建立查證、溝通及協商管道
 經由協議建立兩岸官方檢疫、檢驗權責機關溝通及協商之直接窗口與機制,可及時解決雙方農產品進出口貿易之檢疫、檢驗問題,加速通關效率。
 協助國產農產品之拓銷
 藉此協議可加強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等衛生安全標準交流,協調處理標準差異問題,俾使水果等農產品輸銷大陸更為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