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遊說法宣導說明會出席踴躍

  • 2010-09-18
 監察院抵馬舉辦「99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遊說法宣導說明會」,對於應依法申報之公職人員,助益良多。(圖/文:劉秋月)

 監察院抵馬舉辦「99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遊說法宣導說明會」,對於應依法申報之公職人員,助益良多。(圖/文:劉秋月)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監察院財產申報處昨天在民俗文物館擴大舉辦「99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遊說法宣導說明會」,地方公職人員出席踴躍,去年新上任代表、村長,甚至有人從離島到南竿來上課。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政務人員、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及副首長及相當簡任十職等以上之主管,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及副校長,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等。
 監察院昨天在民俗文物館一樓演藝廳進行財產申報宣導說明,今年甫上任之新任民意代表及各單位一級主管,都出席昨天宣導說明會,縣長楊綏生也特別在一開始時致詞表示,誠實申報是每一位中華民國公職人員應該做的事,多一分了解,未來就減少觸法的危險。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目的是希望藉由陽光法案的建置與落實執行,促進廉能政治,確保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建立公職人員利害關係之規範。此次宣導說明會,特別以簡報詳細說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施行細則修正重點、財產申報流程、應如何填寫申報表及申報流程中應注意事項,最後輔以申報不實之案例供大家參考。藉由此次之宣導會,讓與會人員充分了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相關法規及申報不實之處罰規定,對於應依法申報之公職人員,助益良多。
 而此次負責的監察院財產申報處組長陳傳亮,正好是馬祖鐵板人,因此也有許多老同學前來探班,縣長楊綏生、立委曹爾忠都是當年的馬中的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