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考試院今天指出,考試院會通過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未來將「增加錄取名額、落實選訓功能」,就算考生通過國家筆試,若訓練階段發現不適任公務員,還是要淘汰。
每年高普考放榜,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名列金榜者就順利邁向公職生涯。不過,考試院2日通過強化文官培訓功能小組所提的「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
,其中將建置考訓結合新制,篩選適格公務人員。
考試院說,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制度是配合用人機關需要,決定錄取人數,等到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再分發任用,雖然也有培訓,不過,及格率幾乎100%,除非是考生自己放棄。
考試院透露,部分考試委員認為,國考應該錄取多一點名額,培訓階段再淘汰一定比例不適任者,例如,需要100個職缺,但錄取110個,培訓時淘汰最後10名,但也有考試委員認為不應設淘汰比例,因為每項考試情況都不一樣。
考試院說,考院通過的「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是一個理想方向,針對不適任公務員的考生,就算他筆試成績很好,但如果訓練階段發現不適任,也要淘汰;不過,到底要怎麼淘汰「執行的困難度很高」,仍待各主管機關提出縝密周延的規劃設計,相關配套必須完備,否則容易引起爭訟,此外,公務人員考試
法、公務人員任用法也得配合修法。
考試院規劃方案建議,在現行法制下,優先選定部分特考試辦不占缺訓練,並增加增額錄取名額,落實訓練淘汰機制,推動期程訂為102年12月前完成,如果情況許可,則提前至101年12月前完成;配合任用需求,先就三等特考及高考三級以上考試,適當增加錄取人數,訓練階段再就基礎訓練及格人員總成績,決定正額及增額人員。
除了建議「增加錄取名額,訓練後擇優任用」,該方案也提出「建構公務人員專業證照訓練制度」、「加強與各訓練機關、大學校院及產業界合作交流」及「建立高階文官訓練與陞遷結合制度」等革新建議。
國考錄取後培訓 擬設淘汰制
- 201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