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機車出廠滿五年開始定檢

  • 2010-12-08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原訂新車滿三年須定檢的機車定期檢驗,因應民眾觀念的建立及既有空污防治成效,縣府環保局表示,明年起將改為滿五年開始定檢,並推動機車先進行保養維護,再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即所謂保養與檢驗合一制度,敬請駕駛鄉親民眾密切注意,大家一同勿忘定檢做環保,為連江縣的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
 縣府環保局表示,因應現階段機車出廠之環保法規加嚴,以及進一步提升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成效,環保署已於日前完成修訂「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與「使用中機器腳踏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公告,將從明年民國100年1月1日起,將現行機車出廠滿3年以上每年須定檢一次規定,調整為新車出廠5年內免檢,滿5年後每年檢驗一次。
 環保局指出,鑑於縣內民眾普遍使用機車作為代步工具,機車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為有效改善機車排氣污染問題,地區積極推動機車先進行保養維護再實施排氣定期檢驗,並加強檢驗不合格機車實施保養維護,再進行排氣複驗工作,促使車主注重保養,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以進一步提升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成效。
 而依據規定,機車車主如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檢,將被處罰款2000元,若機車初驗不合格,車主未於1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情形,將被處罰款1500元,因此車主應按規定期限實施排氣檢驗,藉由定期檢驗可以讓機車使用人了解車輛狀況,並定時保養維修車輛,以避免車輛因檢驗不合格而受罰,而若機車檢驗不合格,亦不用擔心,只要在1個月內進行維修保養後,複驗至合格即可。
 環保局提醒大家,車輛檢驗前保養修復,確實實施年度機車定檢,可有效降低車輛使用所造成之空氣污染。若您接到環保局寄發的檢驗通知函卻看不懂,請務必要撥空向寄發單位詢問,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