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地區近來發生零星觀光客購買到用馬祖酒廠瓶裝的民間自釀酒,打開來才發現是私釀酒品,縣府昨天召開九十九年度私劣菸酒查緝會報,針對類似私釀酒販售情形,研擬解決方向。副縣長林星寶表示,應加強宣導、適時開罰,同時以圖文並茂的文宣,讓遊客分辨正牌的馬祖酒廠出品酒類。
縣府財政局提出呼籲,民眾自製少量的私釀酒品不得買賣,依相關法令規定,如果產製或輸入私菸、私酒,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違反標示規定每次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販賣啤酒以外的酒類容器超過五公升以上者,處以查獲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販賣菸品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昨天下午縣府召開私劣菸酒查緝會報,根據今年縣府的資料顯示,查獲件數有6件,其中以私釀酒品(老酒和藥酒)陳列在餐飲或特產店架上販售較為普遍,雖然地區已鮮少見到假酒、劣酒等危害健康的酒品販售,還是有民眾以私釀的老酒與遊客分享,自飲合法,但是有販售就已經觸犯法令。
財政局表示,今年也接獲觀光客反映,向地區民間業者購買馬祖酒廠瓶裝的「陳高」,打開來愈看愈不對勁,原來是紅色的私釀老酒,詳細原因還要了解,也要從根本避免。
地區私劣菸酒查緝小組除了向餐飲與特產業者重申管制規定,也持續辦理查緝工作。財政部國庫署每年也辦理五次私劣菸酒專案查緝,縣府今年配合稽查,績效也比往年成長。
另有關地區藥材泡製酒販售的部分,財政局說,衛生單位應加強稽查,針對涉案的私釀戶加強列管,適時開罰,因為這一類具有藥效的酒品,更容易影響顧客健康。
此外也達成加強宣導、定期查緝地區低價未稅米酒的共識;也進行馬蕭2008就職紀念酒山寨版案等系列報告。昨天下午會議由副縣長林星寶主持,地區私劣菸酒查緝會報召集人姚醒吾與縣警局、衛生局、財政局、建設局、企劃室法制課等都派員檢討對策。
民間自釀酒僅限自飲 財政局籲依規定不得上架陳列買賣
- 2010-12-31

全國私劣菸酒查緝,馬祖今年查獲數六件,縣府表示,以馬祖酒廠瓶身裝入私釀酒販售的要加以禁止,並加強宣導以確保遊客權益。(圖/文:邱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