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地區10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今截止報名

  • 2011-03-04
 【本報訊】教育部辦理臺灣省暨金馬地區10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報名期間為100年2月21日至3月4日,欲以該管道升學高中職且符合簡章規定報名資格的學生,應屆畢業生向就讀國中報名;非應屆畢業生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為落實特教零拒絕及融合教育政策,教育部自90學年度起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安置類別由90學年度的智障、視障、聽障等3類,至100學年度逐年增加為智障、視障、聽障、學障、自閉症、肢障、腦性麻痺及情緒行為障礙等8類安置類別,藉以促進國中畢業身心障礙學生升學高中職的機會,並增進他們在生活、學習、社會及職業等方面的適應能力,期盼達到適性學習與發揮個別潛能的教育目標。
 為配合「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5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年齡在21歲以下者,得自願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目前已修正「臺灣省及金馬地區10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簡章」,其各障礙類別報名相關規定及開缺學校一覽表,公告於阿寶的天空網站(http://www.aide.gov.tw/)及十二年就學安置資訊網(http://www.set.edu.tw/judge12/right.asp),提供給各縣市政府逕向國民中學宣導轉銜相關事宜,有意願報名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的學生家長,請至上述網站查詢或逕向國民中學詢問相關事宜。再次溫馨提醒大家3月4日為報名的最後一天,務必把握時間報名,維護自己的升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