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都市報訊】福州房購「榕十一條限購」出爐,已擁有一套住房的行政區域內戶籍居民家庭,在福州五城區內限購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日,福州市發佈《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出爐福州房地產調控十一條意見(簡稱榕十一條)。
這是在繼去年10月福州出臺政策限購一手房後,再次出手限購二手房。榕十一條還對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住房用地供應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榕十一條自2011年2月28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其不一致的,以新規為准。
本月底公佈新建房價格控制目標,「榕十一條」指出,2011年度福州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於3月底前公佈,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福州房購 榕十一條限購出爐
- 201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