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機場離島免稅商店重新受理招標 6/20截止

  • 2013-05-24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南竿機場離島免稅商店重新受理招標,縣府日前公告投標規定,並於今年6月20日截止受理,得標者依規定簽約9年。目前該機場已有采盟集團進駐,該集團表示,將盡最大的努力深耕地區,持續為馬祖顧客服務。
 外界關心廠商投標踴躍與否,縣府財政局長林貽德表示,目前還不明朗,須於招標確定後才可得知。
 根據投標須知,參加此件評選視同參加「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投標,優勝廠商應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訂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管制區內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營業契約」,並與該航空站洽租場地。
 另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投標須知」,營業合約自連江縣政府核發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同意文件核發日起9年,而房屋使用合約生效日期自連江縣政府核發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同意文件核發日,亦為9年。
 參與投標的基本資格,依縣府投標須知規定,依公司法登記設立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評選項目及配分,包含經營能力-經營計畫25分,商品種類20分,承諾繳納最低規費(含南竿航空站權利金)每月不低於銷售額 7.5% 占20分,增加僱用馬祖籍員工且比例不低於僱用總數三分之一占25分,簡報與答詢10分。優勝廠商一家,縣府將核給機場(含市區)「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文件。詳細投標規定應參閱連江縣政府網站公告。
 縣府財政局表示,之前是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之一,由采盟集團向有關單位申請設置,而縣府在今年4月制定完成連江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辦法之後,則依據該辦法及相關法令辦理招商。
 現行采盟集團於南竿機場之離島免稅店租約據悉展延至今年8月。采盟集團協理陳意璇昨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該公司將盡最大的努力持續深耕地區,為馬祖顧客服務。
 馬祖目前有2家離島免稅商店,一家於南竿機場,由采盟集團經營中,一家於福澳港,由鵬業集團經營中,另外采盟集團亦已取得南竿遊客中心之離島免稅商店及海景餐廳等經營權,與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洽談租約,現正籌備開幕作業。而經營免稅店之昇恆昌集團日前亦曾來馬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