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應公共建設財源 經建會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

  • 2011-09-24
 【本報訊】為促進經濟持續成長,創造優質生活及投資環境,我國公共建設之質與量必須不斷提升。傳統上公共建設多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惟近年來我國財政面臨收入擴增不易及支出結構僵化等因素,難以適時充分支應建設所需,為使公共建設計畫得以順利推動,維持經濟成長動能,亟須跳脫過去依賴預算及舉債之財源籌措思維,採取創新財務策略籌應資金,並吸引民間參與投資。
 經建會表示,為籌應公共建設財源,已會同財政部、主計處、工程會、交通部、內政部等成立跨部會「加速公共建設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組),就計畫審議及財源規劃等面向,積極研議具體可行措施,其中研擬推動之創新財務策略包括:
 一、建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TOD)之財務機制,強化公共建設計畫結合土地開發之措施,擴大計畫效益規模,將公共建設外溢效果內化為財務效益,挹注建設經費。
 二、建立租稅增額融通機制(Tax In-crement Financing, TIF),將公共建設特定範圍內、特定期間、特定稅目之稅收成長增額部分,挹注該公共建設所需經費,創造中央及地方雙贏之夥伴關係。
 三、建立民間財務主導公共建設機制(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政府以購買服務之概念,引進民間資金、經營能力及技術能力,由民間提供公共服務、公共建設等,強化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
 四、加強非營業基金財務管理及支應公共建設功能,推動建立同主管機關所屬基金間之資金融通機制,及研訂具自償性公共建設計畫擬新設特種基金辦理之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