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五、以環境保育亮麗馬祖容顏。(環保局,工作進度55%)
執行情形:一、採行多元手段,提升環境品質:每年辦理2次環境考評,成績公佈媒體並頒發環境維護優良之鄉,藉以激勵各鄉同時向上。全年考核40個公務部門單位,冀望能啟示範作用,影響全縣。依廢棄物清理法訂定本縣環境衛生提升方案,讓各單位明確責任區域,提昇整體環境品質。積極爭取中央補助款,購置環境用藥、鼠餌鼠劑、割草機及鏈鋸等,機器設備,補助鄉增加清潔能量,加強髒亂點巡查、回報,以利稽查同仁複查,並透過勸導、告發手段達改善目的。加強公廁監督、檢查,達到不髒、不濕、不臭目標。二、執行垃圾分類及再利用措施,提升環境衛生品質:辦理垃圾強制分類、回收廚餘、設置舊衣回收箱、回收修復及粉碎為堆肥調整材再利用傢俱、樹枝巨大廢棄物、回收廢食用油提供製作肥皂及潤滑使用,有效垃圾減量、改良土壤、避免阻塞下水道、強化水土保持,達成永續循環再利用及垃圾零廢棄目標。三、推動設置垃圾轉運站工程,執行垃圾境外焚化處理發電:規劃設置南、北竿、東引垃圾轉運站工程;執行南、北竿垃圾轉運至基隆天外天焚化廠處理發電,確實達成垃圾處理「零廢棄」目標,有效解決本縣垃圾處理用地不足問題。四、推動執行資源回收,造福馬祖大地:改善各島資源回收機具設備,加強執行回收廢五金、寶特瓶、鐵罐、鋁罐資源物質回運台灣再生處理使用,有效垃圾減量及延長垃圾處理場使用壽命,保護珍貴土地資源,維護本縣生活環境品質。五、擴大環境教育宣導,環保理念國際接軌:規劃馬祖馬祖環境季系列活動,辦理節能減碳簽署、家園綠化贈送樹苗、環境日熄燈、村里長環保研討會、低碳島單車、環保電影欣賞、水污染防治宣導會、綠色採購、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宣導會、廚餘海洋生態探索、全民淨灘淨山淨家園等活動,並推動落實學校環境教育,打造馬祖成為「樂活、無毒、綠色島嶼」。六、維護軍民飲用水的安全及土壤污染調查整治:定期辦理全民防制水污染宣導活動,加強縣內機關學校飲用水水質稽查管制;自來水水質檢驗,加強飲用水水質稽查管制:進行縣府所屬機關及學校開放空間飲用水設備水質抽驗,不合格者依行政處分,確保地區居民飲用水的安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針對高污染潛勢地區(如加油站、廢棄營區、汽車保養廠及廢彈處理場等)土壤及地下水高污染潛勢地區民井執行採樣檢測,提升地方飲用水安全。七、妥善處理環境公害,全面提升整體環境品質:24小時受理民眾陳情案件稽查勤務,適時處理污染事件,解決民怨;輔導營建業者加強砂石堆置場管理作業,增購污染防治設施,設置場區周界圍籬、加強覆蓋砂石物料、維護工區出口道路環境,持續進行稽查有效降低營建工地及砂石堆置場周邊污染。八、淨山淨灘淨社區,攜手同心做環保:辦理推動馬祖全民淨灘日計畫及社區淨灘競賽活動計畫,招募社區認養沙灘、澳口之清潔,並藉由認養單位定時清理,避免海漂廢棄物製影響周圍環境整潔,亦可藉由清潔過程凝聚社區向心力並達導環保教育之效;辦理國家清潔週活動,創造海上桃花源。九、杜絕境外污染移入,改善空氣品質:街道揚塵洗掃及管理,執行南北竿道路洗掃,使用道路洗掃車輛快速清理路面,並配合路肩垃圾撿拾,大幅提升環境清潔及降低道路揚塵;辦理列管噪音稽查檢測,維護環境安寧;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執行營建工地污染者付費制度,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作為空氣污染防制專款,以經濟手段,完成環境保護目的;執行露天燃燒巡查,排定定期定點回收雜草樹木便民措施,減少露天燃燒污染物排放,維護本縣空氣品質。
六、拓展觀光以活絡經濟。(觀光局,工作進度55%)
執行情形:為行銷馬祖帶動觀光人潮,縣府已辦理台北台中旅展、福州518招商旅展,邀請台灣旅遊業者來馬考察及雙向交流,製作該年活動海報寄送各縣市政府及旅服中心,並委請媒體製作馬祖旅遊專輯,提高觀光能見度。另推動宗教旅遊,辦理兩馬鬧元宵等民俗活動,帶動不同客層來馬旅遊。未來將針對目標客層辦理青年旅遊、獎勵旅遊、老兵回訪-北海英雄重訪馬祖等活動,帶動旅遊熱度。
七、傳統聚落建築、廢棄軍營活化再利用。(觀光局,工作進度50%)
執行情形:目前已釋出之閒置營區皆為軍方檢討無利用價值之營區,而較有利用價值之營區軍方則不主動釋出,觀光局已專案簽核比照金門模式,請軍方每年檢討能釋出之營區,由本府財政局統一撥交管理並列帳,並由本府相關局室成立營區撥交小組,避免閒置營區撥交再利用業務因本府各單位無法相互配合而停滯不前。
八、爭取國軍以行軍方式,輪駐外島,增加消費人口,以活絡經濟。(觀光局,工作進度50%)
執行情形:此案攸關國軍兵力調配,屬國防部權責,地方政府無權涉入,再行研議。
九、扶植產業以改善生計。(建設局,工作進度35%)
執行情形:鼓勵組織蔬菜或漁業產銷班,以利爭取中央農漁業生產資材及器具補助。
十、加強護漁,推動海洋牧場,改善漁業產能。(建設局,40%)
執行情形:一、積極處理銷毀海巡單位取締大陸越界漁船之漁網具,並近期內配合馬祖第10海巡隊執行威力掃蕩計畫,目標將拆除大陸漁船在本縣禁限制水域內設置之定置網,以宣示海域主權、保護漁業資源、維護海上漁民作業安全及維持海上交通航行暢通等。二、公告本縣99年度區劃及定置漁業權,提供民眾從事海上養殖及發展被動式漁撈,目前共計受理申請定置漁業權1案及區劃漁業權3案,完成初審合格各1案,並將召開會議辦理複審,以提供民眾從事海上漁業,落實劃海為田精神,促進地區漁業發展。(未完待續)
第五屆縣長政見執行情形/連江縣政府企劃室提供
- 201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