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地區特色建築風貌改善23戶完工

  • 2011-11-03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推動之「馬祖地區特色建築風貌改善補助案」,於九十九年執行迄今,已輔導43戶申請,41戶核准,35戶簽約,目前已有23戶完工,共計申請補助5687萬元,各申請案也是尊重民眾意願,合法推動閩東式建築風貌維護。
 馬管處表示,推動「馬祖地區特色建築風貌改善補助案」初期,該處除在馬祖地區辦理說明會外,更前往土城、八德與土地所有權人積極溝通,輔導申請戶依連江縣聚落保存專用區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建築相關規定,依民眾個人意願及對生活機能的需求,委由專業建築師設計,並經連江縣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審議小組委員審議機制。
 目前為止之申請案均依閩東式建築外觀設計,所有案件皆依法申請,合法整(新)建,並於完工進行實地勘驗後取得工程合格證明書,均符合相關法規,二年間並誘導閩東特色建築維護,避免現代建築之突兀期間,已具成效。
 馬管處表示,閩東建築為馬祖地區重要資產,馬管處基於觀光發展需求,在兼顧法律規定及民眾需求,致力維護傳統聚落及相關建築特色,相關資產保存仍待各界共同努力,也期望各界可依法用最高標準,保障民眾權益的觀點下,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