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面及東北季風影響 北竿部分蔬菜疑受損 縣府:以事實來認定

  • 2011-11-22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上週馬祖受鋒面及東北季風影響,傳出北竿部分蔬菜疑受災,縣府建設局昨天公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規定,請農民向農會或鄉公所提出申請,建設局會以事實來認定。
 十一月八日起的局部豪雨造成台灣地區農業災情,農委會農糧署公布最新數據,估計損失金額達新台幣五億四千八百二十一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達一萬八千一百四十八公頃,其中嘉義縣損失一億一千一百三十四萬元最慘重。馬祖地區農地面積較小,也傳出零星災情。坂里村長王長明接獲農友反映,蔬菜受損,希望農業部門能夠重視。建設局說,感謝基層反映,對在地農民狀況,我們給予關心,並已了解。
 縣府建設局表示,農損除農委會訂有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馬祖也於民國九十年頒訂「連江縣農業災害救助自治條例」,請農民朋友透過鄉公所或農會系統反映,縣府將派員前往了解。
 縣內每公頃蔬菜因天災無收穫,估計:
 一、農委會補助約六百元。
 二、連江縣政府則依會勘結論之實際生產成本按比例核算(粗估每公頃花椰菜需耗費種子30*10包、農藥1500*3種來算,未達採收期約補助七百六十五元、達採收期約補助兩千五百五十元)。
 三、介壽蔬菜公園接近一公頃、坂里農地約三公頃。
 而本縣規定救助的範圍包括:
 一、雜糧作物:甘藷、芋頭。
 二、蔬菜:各季蔬菜、包括食用玉米。
 三、水果:西瓜、香瓜、洋香瓜。
 四、花卉:球根花卉。
 五、栽培設施溫室、網室(含隧道式)。
 縣內查報農損若達一千五百萬元以上則辦理現金救助,未達者辦理低利貸款,縣內單項農作物無收穫面積達三成以上,或鄉內農作物無收穫達二成以上,以專案辦理現金救助,補助金額以農委會公告為準。
 另外符合本縣自治條例所規定的農作物種類,補助金額以每平方公尺損失金額以生產成本按比例計算:收穫期已達一半,核給三成;收穫期未達一半,核給一成五;無法復耕或轉作者,核給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