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進修高中學力鑑定考1/16前報名,3/4考試

  • 2012-01-14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臺閩地區101年度自學進修高中(職)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已自1月13日起受理報名,至1月16日止(含假日),分區免費受理報名,並定於3月4日(日)舉辦考試1天,凡年滿20歲(81年9月1日以前出生)及年滿18歲(83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具國民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均可報考。考試科目(5科)均及格者,即可取得高中或高職同等學力及格證書;馬祖地區報名及考試地點在馬祖高中。
 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與各縣市政府依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分區辦理此次考試。民眾參加考試5科成績各達60分,即由各教育主管單位發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程度同等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之後報考該項考試時,得免考及格科目,並累計至全部科目及格時,發給及格證書。
 該項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內容,是以現行高級中學100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準為範圍,除國文、英文、數學為必考科目外,自然學科含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身心障礙國民高職學力鑑定考試科目除共同科目外,依其障礙別應試其專業科目,民眾可至各考區索取簡章。
 地區受理單位馬祖高中表示,考題範圍採歷年試題佔40%(命題時遇有數字或答案順序,可視需要微調),現行高中三年課程佔60%為原則,報名日期自1月13日起至16日止(含星期六、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報名地點在馬祖高中教務處,位於行政大樓三樓,報名須繳驗文件(將各項證件正本以迴紋針夾好,以備初審與複審):近三個月內大頭照3張、回郵信封(貼妥25元郵票)、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印本(影本不得正反面同一張)、考試科目及格證書或成績證明單正本及影印本、身心障礙考生須出示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正反面影印本,聯絡電話:0836-25668轉22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