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提高民眾對國家公園的認識及關愛,內政部營建署特辦理「國家公園『愛攝美景』攝影比賽活動」,期望透過此活動加強民眾之環境教育與宣導、促進生態美學體驗,也讓民眾可親自體驗與紀錄臺灣國家公園之山海生態、人文藝術之美,充分帶領民眾親近國家公園,領略「臺灣國家公園之美」。
此次攝影比賽以國內8座國家公園(包含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及台江國家公園),以及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園區範圍內之人文歷史、自然景觀、動植物等拍攝主題,攝影時間不拘,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正片或數位作品皆可參加此攝影比賽活動,惟負片、拷貝片、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審;正片作品須使用專業正片拍攝,規格不拘,數位作品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020萬(3,872×2,592)畫素以上,參賽作品皆須沖印8×10吋照片(不得格放),背面黏貼「報名表」,並請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連同數位檔光碟寄至105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收),信封上並請註明「國家公園『愛攝美景』攝影比賽活動」字樣,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該活動評審方式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擬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營建署代表組成評審團隊,預計於101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選出優選3名、佳作15名及入選40名,優選錄取3名,獎金新臺幣12,000元,佳作錄取15名,獎金新臺幣8,000元,入選錄取40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並分別各頒發獎狀乙幀;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該名次將予以從缺;優選作品每人限得一件,預計於101年6月底前完成作品評審事宜,得獎名單將於內政部營建署及臺灣國家公園網站公佈,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活動簡章、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相關資料請至「內政部營建署」(http://www.cpami.gov.tw/)及「臺灣國家公園」(http://np.cpami.gov.tw/index.php)網站下載。
國家公園「愛攝美景」攝影比賽活動開跑
- 201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