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即起受理申請至4/2止

  • 2012-02-21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表示,行政院農委會主辦之「100學年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4月2日截止,相關申請規定及表格,已送至農、漁會,並刊登於農委會網站,請農漁民朋友確實把握時間,依規定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漁)會申請。
 縣府表示,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設立之目的,是為協助農漁民,使其子女有繼續升學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的機會,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其他申請條件包括: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 114萬元,申請人之就學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乙等或 70 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 2 次以上之處分,且子女就學須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補助。
 縣府指出,相關申請表格已刊載於農委會網站,而作業日程方面尚需教育局作業規劃辦理,為期此期獎助學金申請核發作業順利,先公佈申請表格式,作業日程將由農委會另行公佈;「100學年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表修正項目如下:
 一、目前就讀學校名稱增列「學校電話」之欄位,以利農漁會辦理獎助學金初審業務。
 二、申請期限:依「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第9條規定,此獎助學金申請期限為今年3月1日至3月31日,唯3月31日、4月1日為休息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此次獎助學金申請截止日為4月2日,經查調審核後如屬合格案件,預計今年5月14日之後公佈獲獎人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