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竿鄉廢棄車輛公告期限今到期

  • 2012-03-13
 【本報訊】北竿鄉101年廢棄車輛公告期限今(13日)到期,請車主今電0836-55218轉106民政課王先生,洽詢領回手續,逾期將視同廢棄物處理。
 北竿鄉查報廢車一批,北竿鄉公所說,查報廢車均已拍照存證,車主未申請領回車輛,屆時依法辦理清運,以還給大眾使用空間。
 2月14日已領回序號如下:
 EZ03CS-0000123
 EZ03CS-0000135
 2月21日已領回序號如下:
 EZ03CS-0000127
 3月12日已領回序號如下:
 EZ03CS-0000122
 EZ03CS-0000143
 北竿鄉公所說,請尚未領回車輛之車主,於期限內自行移至妥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