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獎勵文創產業,縣府企劃室表示,行政院經建會今年續辦中長期資金支應文創產業優惠貸款,該項貸款自100年開辦以來,截至目前已審核通過19家,核貸總額1億6400萬元。該貸款係針對文創業者取得有形及無形資產、營運週轉金、新產品或新技術之開發或製造,以及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之計畫等提供資金協助,歡迎地區符合條件之業者踴躍申請。
企劃室表示,近年來文化創意產業快速發展,根據文建會統計,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由2002年的4353億元,增加至2010年的6616億元;產業家數由4萬4713家,成長至5萬2673家。
另依據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2010年創意經濟報告書」(Creative E-conomy Report 2010)指出,全球文化創意產業商品及服務出口貿易總額由2002年2,670億美元增加至2008年5,920億美元,平均每年成長14%;無論國內外文創產業的發展均呈現成長趨勢,且未來頗具發展潛力。
經建會表示,為提供文創業者資金協助,全力扶植我國文創產業發展,政府已訂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中長期資金亦配合支應250億元供文建會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核貸額度以申請計畫實際需要之8成為限;貸款期限若為取得有形資產,不得超過15年,無形資產不得超過7年,營運週轉金不得超過5年;適用對象分為二類,並由業者擇一申請:
一、第一類:
1、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規定之文化創意產業,且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文創產業業者。
2、每一申請計畫融資上限為1億元。
3、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目前最高為1.43%)加銀行加碼(上限為2%)計息。
二、第二類:
1、同時符合第一類及行政院「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對象。
2、每一申請計畫融資上限為1千萬元。同一企業依本貸款要點核定之融資總額度以1億元為上限,可依不同計畫分次申請。
3、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目前為1.43%)加銀行加碼(上限2%)計息。
4、提供年利率1.5個百分點的利息補貼,補貼期間以貸款前5年為限。
文創產業係屬政府當前之重點策略性產業,為促進該產業發展,除已開辦「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外,文建會並搭配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從財務、技術等層面協助業者取得各經營階段所需資金。申請人之擔保品如有不足,得移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協助擔保者,須另支付保證手續費(約0.75%)。歡迎有融資需求的業者可以多加利用,如有相關問題,可洽經建會財務處(02-23165441陳先生)或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02-27136450)。
文創貸款已核定1.64億 企劃室鼓勵業者申請
- 2012-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