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建管課:儘快進行保存區建物全面清查,違反得連續處罰並勒令停工,請民眾勿存僥倖

  • 2013-07-12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越蓋越糟,保存區變貌?近來保存區大量改建的閩東建築使得傳統聚落傳統形貌改變,也引發許多鄉親討論,縣府建管課表示,將儘快進行保存區的建物全面清查,依據連江縣聚落專用區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未經地方政府工程許可擅自興建者,或未依審議圖說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得連續處罰之,並勒令停工限期補辦手續,請民眾勿存僥倖。
 閩東建築是地區重要的文化資產,更是重要的觀光資源,近來已經有很多鄉親議論紛紛,認為在補助政策下的閩東修繕讓傳統聚落紛紛變貌,而在現代居住品質與傳統建築樣貌保存下確實難以拿捏,但在傳統聚落中的違建更引人爭議,因為不需要獲得使用許可,讓主管機關更無法針對其修繕或建物安全進行把關。
 地區依據文資法公告及都市計畫劃設的四個聚落保存區,分別是北竿芹壁、南竿津沙以及東莒大埔、福正,而根據地區特色建築風貌改善補助規定,若在聚落保存區內修繕補助上限為180萬元,遠高於其他非聚落保存區補助上限的72萬元,既獲較高補助也應該接受較高標準的監督審核。
 近來縣府接獲民眾檢舉位於聚落保存區的違建,都計建管課課長朱秀珍表示,依據連江縣聚落專用區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違反第五條未經取得本府工程許可擅自新建、增修、維修、修復、整建、復建;違反第八條第三項未依審議圖說施工;及施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未依規定辦理審議;及第十八條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未經核發合格證明擅自使用者,均可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得連續處罰之,並勒令停工限期補辦手續。
 相關罰則其實相當嚴厲,並非如同坊間所言罰一次就沒事,縣府主管機關也提醒鄉親不要勿信傳言,聚落保存區的違建將儘速進行查處,請民眾勿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