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為提升與扶植連江縣文化創意產業與產品之振興,縣府公佈實施「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作業要點」,將針對開發設計具馬祖戰地或閩東文化元素、常民生活意象或結合馬祖傳統產業、工藝產業之特色文創產品進行審核補助,每次最高補助額度為20萬元,實際開放申請日期,文化局將另行公告,預計在年中。
為提振地區文化創意產業及商品開發,鼓勵文創產業與跨界異業結合,以閩東文化為基底,開發設計具馬祖文化形象之文創產品,縣府於5月17日公佈實施「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作業要點」,凡登記立案之私法人、依商業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體、藝文團體、社團協會,工作室或個人均可以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包括開發設計具馬祖戰地或閩東文化元素、常民生活意象或結合馬祖傳統產業、工藝產業之特色文創產品。每次最高補助額度為20萬元,且補助款不得逾總開發計畫金額百分之七十。補助案之補助經費,依各年度之扶植計畫核定金額而定,個案實際補助金額得以評審委員視當年度預算經費刪減之。補助案經費不得用以補助機械設備、常態人事費及行政管理費等產業基本營運費用。
原則上每年度開放申請一次,申請時間依計畫公告辦理,年度審查採初審與複審兩階段辦理,初審為業務單位書面審查資格及申請文件,複審則由縣府遴聘之專家學者及縣府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複審指標包括產品設計50%、專業執行能力10%、預算編列合理性25%、過往實績10%及本縣境內團體10%,也就是針對申請單位若為馬祖在地登記之社團、協會或個人,有加分的設計。每一單位一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縣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 最高補助20萬元
- 201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