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修正委託研究案22日公聽會

  • 2012-06-20
 【本報訊】離島建設條例修正委託研究案公聽會22日下午14:30文物館。
 一、緣起
 離島建設條例於89年4月制定公布,主要之立法意旨係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等項目。
 鑑於「離島建設條例」施行迄今,僅經過6次微幅增修,隨著時間環境的變遷,尤其是兩岸關係的大幅改善,原有條例逐漸難以契合離島發展需求,爰經過離島縣市政府多次爭取,行政院經建會於100年底委託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辦理「建立離島區域合作平台暨運作機制計畫」,並針對「離島建設條例」及相關子法提出修正建議,該案預定於101年10月份結案。
 為把握10年來「離島建設條例」首次全面性檢討之契機,以研提契合離島地區未來發展及縣政推動需求之修法建議,特於地區舉辦公聽座談會,邀請各界踴躍出席,以利多向溝通,廣泛蒐集意見,提高社會參與層面,屆時會中所提意見將納入規劃案中研議或列為未來爭取中央政策支持之重要參考意見。
 22日離島建設條例修正委託研究案公聽會議程:
 一、主持人致詞。
 二、規劃單位簡報。
 三、綜合討論。
 四、主持人結論。
 五、散會(預定時間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