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停車怠速請熄火、節能減碳你和我!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已於今年6月正式取締開罰,縣府環保局近期正加強宣導工作,由工作人員於各主要車輛停放場所主動向駕駛宣導,避免因怠速超過3分鐘而挨罰,也貼心送上宣導單給駕駛朋友參考,駕駛人也多能密切配合,認同這項政策的必要性,現場秩序良好。
縣府環保局表示,「反怠速」相關法規正式上路(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已於今年2月16日訂定),依據該辦法,機動車輛定義是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不包括電動車。機動車輛於下列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包括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而符合下列情形,有停車怠速之必要者,不適用怠速之規定:
1、作業中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
2、裝載或卸貨中之冷凍車或冷藏車、碼頭進行裝卸貨櫃之貨櫃車及作業中之新聞轉播車。
3、基於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得於乘客上車前15分鐘啟動引擎。
4、計程車於排班候客時,駕駛未離開駕駛座之前三部排班車輛。
5、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或交通事故致停車怠速於行駛道路中之機動車輛。
6、其他特殊情形或車輛,經主管機關公告者。
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者,罰鍰標準為機器腳踏車罰1500至1萬5千元、小型車罰3千至3萬元、大型車罰6千至6萬元,且經令其改善而未改善者,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1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
環保局強調,避免怠速對環境保護及節省能源效益相當顯著,怠速超過1分鐘,所造成污染會比瞬間啟動還來得嚴重,而且每天若怠速30分鐘,1年就要耗損640公升汽油,而且汽車每年要增加排放3.4公斤一氧化碳、54.3公斤有機化合物及1400公斤的二氧化碳,柴油車每年要增加排放17.2公斤一氧化碳、2.3公斤有機化合物及1200公斤的二氧化碳。
環保局提醒鄉親,現在全國都在推動停車怠速熄火,不僅維護民眾健康、節省油料浪費,對提升環境空氣品質亦有相當的助益;環保署訂定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並非以處罰民眾為目的,而是希望大家養成停車熄火的生活習慣,希望鄉親密切遵守,共維馬祖好環境。
停車怠速超過3分鐘小心吃罰單
- 2012-07-03

停車怠速請熄火、節能減碳你和我!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已於6月正式開罰,縣府環保局近期加強宣導工作,工作人員於各主要車輛停放場所主動向駕駛宣導,避免因怠速超過3分鐘而挨罰。(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