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成交案件登錄制度 8/1上路

  • 2012-07-24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登錄制度,已敲定於今年8月1日上路!縣府民政局表示,8月起向地政事務所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實際交易資訊,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呼籲鄉親配合新制度辦理。
 為健全房屋市場,建立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實施不動產成交實際資訊登錄,內政部研提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修正條文草案,經立法院於100年12月13日三讀通過,總統於同年12月20日公布修正條文,並由行政院定自101年8月1日起實施。
 民政局指出,「不動產成交實際資訊登錄制度」目的,為建立並提供正常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以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健全發展;地區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連江縣地政事務所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實際交易資訊,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
 而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而未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不動產經紀業辦理申報登錄,地政單位受理申報登錄之資訊,基於公示原則,經篩選整理後,於符合法律規範及保障當事人隱私之前提下,將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
 民政局表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登錄制度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不動產交易雙方之交易成本,降低不動產交易糾紛;唯因地區尚無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成交案件絕大多數均由權利人申報,呼籲鄉親配合新制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