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今年度文化創意商品開發徵選開跑!即日起至8月10日下班時間前受理收件,歡迎登記立案之私法人、依商業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體、藝文團體、社團、協會、工作室或個人踴躍提出申請(每一申請單位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縣府為提昇與扶植連江縣文化創意產業與產品之振興,鼓勵文創產業與跨界異業結合,以閩東文化為基底,開發設計具馬祖文化形象與競爭力之文創產品,促進馬祖文創品之豐富與多樣性,特依據「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作業要點」,辦理101年度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計畫及徵選作業。
初審由縣府業務單位進行書面審查,項目包括申請資格、申請文件含計畫申請表、提案計畫書10份(需包含文創商品開發完整生產及經銷模式、回饋計畫)、登記立案證明影本(個人申請請附身份證明影本);最近三年內無欠稅證明文件。複審將由縣府聘請委員7至9名組成評審小組,通過初審者於主辦單位訂定審查時間出席複審說明,項目包括:
(1)產品設計(50%)
A.文化特色:融入馬祖文化特色意象、在地傳統生活文化特色之表現。
B.創新性:包括設計理念、造型、用途、材料與技術之創新等。
C.功能性:包括使用目的之適當性、實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
(2)專業執行能力(10%)
A.市場性: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異業合作潛力。
B.銷售方式。
(3)預算編列合理性(25%)
A.成本分析表。
B.回饋計畫:包括受補助後回饋方式、數量等。
(4)過往實績(10%)
(5)本縣轄內登記立案之私法人、依商業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體、藝文團體、社團、協會、工作室或個人(5%)
各申請案之審核結果,於申請時間截止後1個月內正式函知申請單位,並公告於文化局網站。申請日期自7月10日起至101年8月10日下午5時前送達文化局,並應於101年11月30日前完成結報與核銷作業;101年度總經費為新台幣80萬元,受理補助每案最高上限20萬元,補助額度由評審委員會審議核定。
欲申請者請逕洽文化局索取或上文化局網站下載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及申請書(網址:www.matsucc.gov.tw),並檢附詳細計畫書10份,如為團體、法人組織、合夥事業體,應另附立案證明或登記證書影本,封面註明申請「申請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計畫」及申請者名稱,於截止日前以掛號寄送本府文化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6號),逾期恕不受理,洽詢電話:(0836)23146#109,蘇小姐。
馬祖文化創意商品開發徵選徵件8/10截止
- 201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