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力鑑定考試8/31起受理報名

  • 2012-08-08
 【本報訊】臺閩地區101年度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與身心障礙國民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自101年8月31日起至9月3日止,分區免費受理報名,並定於10月7日舉辦考試1天。凡年滿20歲(82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前出生);年滿18歲(84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前出生)曾於國民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均可報考。考試簡章公布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為民服務窗口」,民眾可上網查閱。
 為鼓勵國民自學進修,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依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全國分10區聯合辦理該項考試。民眾參加考試各科成績均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及格。此次考試全部科目均及格者,或各該科目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為學力鑑定考試通過,即由各教育主管機關發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程度同等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之後報考本項考試時,得免考及格科目,並累計至全部科目及格時,發給及格證書。
 該項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內容,以現行高級中學100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準為範圍,除國文、英文、數學為必考科目外,自然學科含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身心障礙國民高職學力鑑定考試科目除共同科目外,依其障礙別應試其專業科目,民眾可至各考區索取簡章,該項考試馬祖地區報名及考試地點為國立馬祖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