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舉辦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說明會 建構健康呼吸空間

  • 2012-08-17
 為推廣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鄉親健康,縣府環保局特別舉辦「101年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及法規宣導說明會」。(圖/文:曹重偉)

 為推廣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鄉親健康,縣府環保局特別舉辦「101年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及法規宣導說明會」。(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推廣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鄉親健康,連江縣政府環保局昨天特別舉辦「101年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及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到雲林科技大學張艮輝教授來馬開講,主要強調室內環境的重要性,講解中央頒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概要,並說明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建立及品質檢測項目,與會學員獲益良多;局長陳玉利也指出,做環保除了保護環境,更能直接維護自己的健康,希望各單位能積極依規定做好自主管理,共同維護辦公場所及周邊空間之空氣品質。
 根據統計,國人每人每天約有80至90%的時間,是處於室內環境中,所以室內空氣品質的良窳,直接影響著工作品質及效率,若濃度超過正常人體新陳代謝的速度和承受的能力,即會產生健康相關問題,因此室內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應當受到重視。
 近年來室內空氣健康危害的議題逐漸被大家所重視,尤其是最近20年來大眾生活型態的改變,使得人們在密閉的居住空間或是辦公空間裡享受空調系統帶來的舒適便利之餘,「病態建築物症候群」(Sick Building Syn-drome)也應運而生。
 為配合中央法令,環保局特於昨天下午4時於該局2F會議室舉辦「101年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及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地區包括醫療、學校及公私立機關等單位代表參加;局長陳玉利專程到場致詞,強調空氣污染防治與民眾健康息息相關,希望藉此次講習會,加強縣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協助各單位建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
 此次宣導說明會由雲林科技大學張艮輝教授主講,說明室內空氣品質是指室內空氣污染物之濃度、空氣中之溼度及溫度,污染物是空氣中常態逸散,經長期性曝露,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等,若含量過高會引發病態建築物症候群,讓人覺得頭暈、喉嚨痛、嚴重者會引發呼吸道與心臟血管疾病。
 而環保署是於100年11月23日施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明文公告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圖書館、教育機構、醫療機構、車站、金融機構及政府機關及公民營企業辦公場所等,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並依規定要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以及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執行管理維護。未依規定之場所,依法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改善期間以90日為限,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