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0/15起受理至11/9止

  • 2012-10-11
 【本報訊】各級學校陸續開學,為了減輕失業勞工的負擔,讓勞工朋友能安心求職,行政院勞委會自101年10月15日起受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受理日期至101年11月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勞委會每個學期都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只要非自願離職失業超過1個月,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並且與配偶的100年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的失業勞工,家中如有就讀高中職、大專校院的子女,就可以向勞委會提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的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要點。
 針對不同級別學校,勞委會給予的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名3,000元,私立高中職與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10,000元。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加給2成(即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名3,6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6,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12,000元)。
 自101年10月15日起,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可到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相關申請書表,或至勞委會網站(www.cla.gov.tw)、全民勞教e網(cla.hilearn-ing.hinet.net)下載,也可撥打勞委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