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101年度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計畫今天(10月26日)起舉辦第4階段徵選,即起受理收件至11月5日下班時間截止,並應於101年12月10日前完成結報與核銷作業,凡登記立案之私法人、依商業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體、藝文團體、社團、協會、工作室或個人均可提出申請,每一申請單位以申請一案為原則;各申請案之審核結果,將於申請時間截止後1個月內正式函知申請單位,並公告於縣府文化局網站,歡迎個人或單位創作踴躍投件。
縣府為提升與扶植本縣文化創意產業與產品之振興,鼓勵文創產業與跨界異業結合,以閩東文化為基底,開發設計具有馬祖文化形象與競爭力之文創產品,促進馬祖文創品之豐富與多樣性,辦理101年度連江縣政府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補助計畫徵選;而前3次文創商品開發補助案共4案獲得補助,分別是「邊城美術-太陽雨手錶」、「放頌設計-HO!YA!好呀馬祖」、「兵兵有禮-封火山牆名片夾座」、「沈駿璿-東引時尚紀念提袋」;由於經費尚有餘款,特別辦理第4次徵選,受理補助每案最高上限20萬元,補助額度由評審委員會審議核定。
初審由業務單位書面審查,項目包括申請資格、申請文件;複審由縣府聘請委員7至9名組成評審小組,通過初審者於主辦單位訂定審查時間出席複審說明,複審項目包括:
一、產品設計(50%):A、文化特色:融入馬祖文化特色意象、在地傳統生活文化特色之表現。B、創新性:包括設計理念、造型、用途、材料與技術之創新等。C、功能性:包括使用目的之適當性、實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
二、專業執行能力(10%):A、市場性: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異業合作潛力。B、銷售方式。
三、預算編列合理性(25%):A、成本分析表。B、回饋計畫:包括受補助後回饋方式、數量等。
四、過往實績(10%)。
五、轄內登記立案之私法人、依商業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體、藝文團體、社團、協會、工作室或個人(5%)。
文創商品開發補助計畫第4階段徵選 即起收件至11/5
- 201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