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我也想賺「文青」財 文:影之主任

  • 2012-12-21
 身為廣義的「旅台鄉親」,難免會因為台北居大不易,心中有「不如歸去」的想法。看著被人稱為「文青集散地」的台南,總讓我想起故鄉馬祖,它擁有一切吸引「文青」的氛圍,遺世獨立的小島,孤獨感滿分的老房子,廢墟氣息(這是稱讚)的碉堡。
 天哪,如果找間碉堡開咖啡館,找認識的攝影師拍組照片放在臉書上,加上來自東帝汶或是巴拿馬的單品咖啡,偶爾請在地文史工作者來場「探尋馬祖的歷史軌跡」講座,田野調查時間就帶去看老婆婆做魚麵,最後出一本書叫「小•確•幸~碉堡、藍天、孤獨和咖啡對話」,超文青的大家都不知道啊!
 所以,當我偶然從引起小小話題的議會總質詢影片中,得知軍方有釋出坑道、碉堡給縣府,但民眾乏人問津的消息,燃起了一點點希望。不過,縣長的解釋說,因為要投入大量資本,所以民眾不願意。
 拜託請告訴我,在台北、台中與台南的年輕人,都努力大賺文青財的時候,誰對這麼好的碉堡視而不見,這個人是誰,所謂「乏人問津」的市場基準到底在哪?
 縣長說,說他們沒有宣傳「對辛苦工作的縣府同仁不公平」,但縣府有把碉堡對外招標?幾月幾號替哪個碉堡對外招商?前後流標幾次?雖然我們都無法從質詢影片中找到答案,但是我超級想知道,麻煩哪位大德不吝告知。
 但光就現場的回答看來,如果想要靠「文青熱」來賺錢,靠自己找地蓋個假碉堡,可能比等待縣府釋出閒置空間來的快有效率。
 啊,我想起來了,馬祖幾年內好像會有博弈設施?糟糕,是文青們深惡痛絕的賭場啊!(讀者來論屬個人意見論述,不代表本社言論、立場)。
 觀光局回覆:
 感謝「影之主任」關心。
 閒置營區再利用規劃案,本局已於99年10月徵求民間提案,共取得12件民間自提創意案,後又於99年11月正式徵求馬祖閒置營區營運ROT計畫書案,公告期間為99年11月18日至99年11月24日,共7天,規範興建期間及營運期間合計為5至10年,申請人得為單一法人申請人,或由二家以上之法人以共同合作方式組成之企業聯盟申請人。
 申請案件之評決方法、評審項目、評審時程及甄審標準,包括計畫目標開發構想及經營團隊配分5%、土地使用計畫配分10%、興建計畫配分15%、營運計畫配分20%、財務計畫配分20%、移轉及返還計畫配分5%、開發計畫對地方之效益配分15%、簡報及答詢配分10%;受理申請文件期間,自申請須知公告日上午8時起至99年11月24日下午5時止,此案當時公告於縣府網站、馬祖卡蹓旅遊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等處,均可取得相關招商文件。
 因考量土地權屬,故標的僅有東引小廟營區、東莒自強南哨所、其它自提營區,然自截止日無廠商投標,檢討原因可能為廠商須投入大量資本、標的地點偏僻等因素;另考量時間已過2年,坊間可能有新的需求及構想,觀光局將會整理閒置營區資料後,於近期內重新辦理徵求閒置營區營運ROT計畫公告,也歡迎有興趣的業者鄉親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