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疫苗 元旦起放寬接種資格

  • 2012-12-27
 【本報訊】公費疫苗自明(102)年1月1日起將開放50歲至64歲,具有慢性病者之候補對象與目前原有計畫對象共同施打,至疫苗用罄為止。目前公費流感疫苗僅剩最後18萬劑,符合資格有接種意願的民眾動作要快,以免向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101年度公費流感疫苗,自10月1日開始接種至今約2個月,由於民眾接種踴躍,成人劑型使用率達9成以上,目前結餘約11萬8千劑,將於明年1月1日開放給50至64歲,具慢性病者民眾施打,因此民眾只要年滿50歲至64歲,且經醫師確認過去1年曾因第二型糖尿病、肝、心、肺、血管等疾病,看病或住院的情況,即享有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權利。
 另外原來65歲,以上老人、機構對象、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患者、6個月以上至國小6年級幼/兒童、禽畜養殖動物防疫人員及醫事防疫人員等,還是可以繼續接種。另小兒劑型使用率達7成以上,目前結餘約6萬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