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院修法又烏龍!立院上月21日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離島地區65歲以上老人健保自付保險費部分,由中央政府編預算支應。但立委楊曜提案時除新增這一項,原條文有的2項:「對於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必要之身心障礙者及老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補助。」和「為維護離島老人尊嚴與健康,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提供老人每2年1次比照公務人員健康檢查項目之體檢,其與老人福利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當年提供之老人健康檢查之差額,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被漏列,三讀條文時,這2項被刪掉。
朝野同意再提案補正並逕付二讀,列入下次院會討論事項第一案。
離島65歲以上免健保費被漏列誤刪長照及健檢補助部分 立院朝野同意再提案補正
- 201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