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鄉親困惑,期健保單位詳加說明

  • 2013-01-17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二代健保日前正式上路,仍有鄉親不了解補充保費的收取內容,致電健保單位詢問,中央健保局表示,分為民眾和雇主兩方面扣繳,凡符合以下規定者,均須繳納補充保費,以因應就醫時健保的補貼開支。
 在民眾方面,凡以下六個項目的單次所得超過新台幣5000元,而未超過1000萬元部分,均須扣繳補充保費:(一)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四倍以上的部分獎金;(二)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差所得;(三)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四)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五)利息所得與(六)租金收入。
 而在雇主方面,健保局說, 每個月發放的薪水總數,超過其雇用的所有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以後的總數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亦應繳納補充保費。
 由於馬祖地區以公教人員為主,因此較無兼職所得扣繳補充保費的問題,但仍有相關投資股票以及出租房屋所可能產生的補充保費,有鄉親表示,希望能由健保單位多加說明,並考量小老百姓生存不易的立場,適度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