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2/18起受理申請

  • 2013-02-06
 【本報訊】行政院勞委會10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2年2月18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自102年2月18日起可到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相關申請書表,或至勞委會網站(www.cla.gov.tw)、全民勞教e網(cla.hilearning.hinet.net)下載,也可撥打勞委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
 勞委會勞工福利處表示,因非自願離職失業超過一個月、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且與配偶一百年綜合所得總額在一一四萬元以下者都可申請,但不可請領老年給付或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符合資格者,家中凡就讀高中職、大專校院子女都能申請每人、每學期三千元到一萬元的就學補助(依不同級別學校);獨立負擔家計者可再多兩成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