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使民眾報稅更便利,縮短報稅時間,國稅局於102年仍繼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就符合一定條件的簡易申報案件,國稅局會主動計算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額,於102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表單,或以郵簡通知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稅額試算書表電子檔案。
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特殊原因不想要國稅局提供稅額試算服務,不論是否為稅額試算服務對象,皆可於102年3月15日前,以下列方式申請不適用該項服務;又已於101年申請不適用該項服務作業者,以後年度毋需再申請,國稅局即不會寄發通知書等表單予納稅義務人:
1、線上申請: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線上申請。
2、書面申請:以郵寄、傳真或親至國稅局提出申請(郵寄申請者,以原寄郵局之郵戳日期為申請日),申請書格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
國稅局於102年新增提供首次申報者可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可於102年3月15日前,利用憑證於線上辦理或親至國稅局申請;已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如果想要恢復適用,亦可依前述方式辦理。已申請不適用該項服務作業之納稅義務人,於10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自行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避免因漏報而遭處罰。
稅額試算服務 4/25前掛號寄發
- 2013-03-20